关于举办2023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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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3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通知 | |||
2023-09-11 来源: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| |||
各镇人民政府、各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单位: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,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,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。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今年换证工作,经研究决定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各镇应急站负责人,经初审符合申报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单位主要负责人(由各镇通知)。 二、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:2023年9月12日(星期二)上午8:00 培训地点:旌德县梓山宾馆会议室 三、培训内容 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、《旌德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方案》、《烟花爆竹零售店(点)安全技术规范》(AQ4128-2019)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业务知识。 四、相关要求 1.统一认识。各镇应急站要根据前期复核情况,组织填写《旌德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旌德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》(附件2),并组织经营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。各单位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附件1上报县应急管理局。 2.及时参训。各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单位要按照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等法律规章和本通知规定,由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并签到考勤(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),学员报名时需填申请表(附件2)、提供学员本人近期免冠彩色(白底着深色上衣)二寸照片 2 张、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1张。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经营单位不得申领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。 3.严格执法。为确保此轮换证工作有序开展,各镇要在 10 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一次执法检查,督促未取得证照的经营单位完成烟花爆竹退货。根据办证情况,2023年底县应急局将联系县市场局、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开展“打非治违”工作,针对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进行处罚并通报。
附件1:旌德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信息汇总表 附件2:旌德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
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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