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燧文11月26日发文,再谈“一刀切”式“禁炮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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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燧文11月26日发文,再谈“一刀切”式“禁炮” | |||
2018-11-28 来源:宋燧文 | |||
所谓“一刀切”式的“禁炮”,是指不分地域、不分时段、不分对象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府行为。现在,一些地方政府就发布了这样的硬性规定,即不论是主城区还是郊区,不论是人口稠密的市区还是人烟稀少的农村,不论是平时还是年节,也不论是市民还是农民,统统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。这种作法是对还是错?是合理还是蛮干?有必要进行讨论以明是非、以正视听。 今年中秋之日,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、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在浏阳举行了<<烟花爆竹与节日习俗>>的全国学术研讨会,中国社科院、北京大学、湘潭大学和几个省市十多位专家学者宣读了论文,笔者也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。现就“一刀切”式的“禁炮”问题,综述一下专家的观点,并谈谈自己的看法供诸君讨论。 一、“一刀切”式的“禁炮”是对民俗文化的漠视 发明于一千三百多年前的烟花爆竹,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与我国各民族的民俗活动紧密地连结在一起,形成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文化情结。为什么广大群众历来钟情于烟花爆竹?因为“火热”、“火红”、“火爆”、“火辣辣”都是吉利语,有着满满的正能量。烟花鞭炮在燃放时有火、有光、有声、有色,它所形成的综合效应,正切合了人们追求兴旺发达的心态,构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观念。通过历代烟花人不断地传承与创新、研发与提升,现在烟花爆竹品种已丰富多彩、美仑美奂。烟花喷放时向上升腾,搏击长空,表达了人们“化黑暗为光明、化平淡为绚丽、化沉寂为热闹、化腐朽为神奇”的心理追求,并以其光彩夺目,绚丽壮观的形式,穿越城市与村庄,穿越时间与空间,穿越历史与现实,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温暖元素。 众所周知,时间是悄无声息的,四季更替和昼夜循环,都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流逝。于是,先人将一年划分为若干个特定的节日,以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,如春节、元宵、清明、端午、七夕、中元、中秋、重阳、腊八、除夕等等。其实,这只是一些时间段,与平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。因此,必须通过有声有色的活动和仪式,才能体现节日与平时的区别。而最能体现“有声有色”的,非烟花爆竹莫属。同时,一个人从生到死,也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节日或曰“人生节点”。因此也设置了一些如生育礼、新婚礼、迁升礼、寿庆礼、丧葬礼、祭祀礼和新居礼、开业礼等礼仪,这些礼仪也往往需要烟花爆竹助兴。 烟花爆竹伴随着传统节日的兴起而发展。春节期间,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。这种喜庆气氛是通过丰富的民间活动营造出来的。家家户户贴春联,挂灯笼,杀猪宰羊,拜天敬祖,吃团年饭,围炉向火守岁,还要噼噼啪啪地燃放烟花爆竹。元宵节也是如此,除吃汤圆、挂灯笼、办灯会、猜灯谜、踩高跷、舞狮龙之外,放烟花爆竹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,因为只有烟花爆竹才能使“闹”达到极致,掀起狂欢的高潮袁 由此可见,烟花爆竹与民俗文化有着深厚的渊源和密切的联系,如果没了烟花爆竹,民俗文化将黯然失色。这种习俗早已影响到世界各地,一些国家在他们的圣诞节、国庆节和其他重大节庆时,也用来自中国的烟花爆竹助兴。如果这种民俗文化被“一刀切”了,岂不是数典忘祖吗?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月25日正式公布实施的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强调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、滋养文艺创作、融入生产生活,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重点任务和措施,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,丰富春节、元宵、清明、端午、七夕、中秋、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,形成新的节日习俗。试想,如果没了烟花爆竹,又怎么奢谈“丰富”呢? 二、“一刀切”式的“禁炮”是对传统文化的亵渎 “禁炮”论者认为,烟花爆竹不属传统文化的范畴,没有什么文化含量,甚至斥之为“陈规陋俗”。持这种论调的,不是在睁眼说瞎话,就是对传统文化的无知!恩格斯说:“在中国,还在很早的时期就用硝石和其他引火剂的混合剂制成了烟火剂,并把它使用在军事上和盛大的典礼中。”恩格斯所说的这种用于盛大典礼的“烟火剂”,其实就是指中国烟花。可见,我国的烟火发明比西方国家要早好几百年,西方的火药是在中国的基础上发展的。可见,中国烟火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。
烟花爆竹不仅体现在民俗文化中,而且在文化艺术殿堂也有着重要的地位。古往今来,赞颂烟花爆竹的诗词多达几百首,堪与《唐诗三百首》媲美。唐代诗人陈去疾在《踏歌行》云:“鸳鸯楼下万花新,翡翠宫前百戏陈。天矫翔龙衔火树,飞来瑞凤散芳春。”宋代诗人辛弃疾的《青玉案·元夕》描绘了元宵节烟花竞放的美丽画卷,成为千古名篇:“东风夜放花千树。更吹落,星如雨。宝马雕车香满路。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。蛾儿雪柳黄金缕,笑语盈盈暗香去。众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”元代诗人赵孟頫在《赠放烟花者》的诗中不仅赞美了烟花,而且赞美了燃放烟花的工匠:“人间巧艺夺天工,炼药燃灯与昼同。柳絮飞残铺地白,桃花落尽满阶红。”明代诗人刘重庆在《夜观烟火》中写道:“飞甍遥望如平乐,曲巷相逢似狭斜。百枝燃火龙衔烛,七彩络缨凤吐花。”清代诗人顾太淸在《乙未元日》吟诵:“声声爆竹散林鸦,烟火春城千万家。碧瓦才临新日色,宫镫未剪去年花。……”至于王安石那首《元日》,简直是家喻户晓了,现代诗人柳亚子、谢觉哉对天安门前的璀璨焰火,更是忘情歌颂。正因为烟花爆竹是文化、是艺术,才得到历代文人墨客的青睐,才会有如此脍炙人口的佳作名篇! 毛主席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春节里,叫身边工作人员在中南海院子点燃爆竹,让他们高高兴兴过个年;1959年,为了国庆十周年生产出高品质的焰火,周总理亲自批示北京礼花弹厂进行科技攻关,还请北京理工学院派火工专家协助工作;邓小平同志在春节里跟儿孙一起观看烟花,享受着天伦之乐;江泽民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接见花炮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杨仕伟,还跟她亲切地握手合影留念;胡锦涛同志在北京房山县亲自举着竹竿与孩子们一起燃放爆竹,一起迎接新年的到来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弘扬传统文化,开启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。可见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是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的。 也正因为烟花爆竹是文化、是艺术,2016年国务院才下文明确把它与文房四宝、竹藤、丝绸、瓷器、漆器等一起为传统文化产品,并在《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(2016-2020)》中把它们列为保护和发展的重点项目,说明它已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。难道我们可以视而不见、妄加否定吗? 三、“一刀切”式的“禁炮”是对烟花艺术的损害 自改革开放以来,经过花炮人殚精竭虑,不断努力,将烟花爆竹从民间娱乐产品升级为文化艺术产品,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、2009年国庆60周年天安门庆典、2010年上海世博会、广州亚运会,在2012年长沙中博会和2014年北京APEC峰会等国际国内顶级盛典纵情绽放、一展风采。而且,她一次又一次走出国门,在悉尼奥运、伦敦奥运和多国的国庆以及国际赛事中屡展英姿,在这些称得上世界经典的焰火晚会上,向国内外亿万观众和世界各国元首展现了中国烟花的精彩艺术,极大地促进了中国花炮行业的强劲发展和花炮文化的广泛传播,为树立民族品牌、提升花炮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。这难道这不是烟花艺术的功劳与荣耀吗?难道不是中国文化的自豪与骄傲吗?特别是上合青岛峰会焰火的成功燃放,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: 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办得很成功,体现了世界水准,展示了中国气派。” 然而,正当花炮产业步入健康发展、为“中国制造”增光添彩之时,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的困境,以致举步维艰、进退两难。这是否行业本身出了问题?当然不是!而是某些人的思维和眼光出了问题,在执行政策上出现了偏差。现在,已不只停留在“是禁还是放”争议的层面,而是许多地方制定了严厉的禁令,而且层层设卡。也就是说,人为的“大气候”变了,导致对烟花爆竹这一传统产业面临沉重的打击。 元旦春节临近之时,本来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,但目前却是“门前冷落车马稀”。有人作了调查,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,内销量下降40﹪以上。在往年这个时候,主产区各企业都在马不停蹄地在全国各地跑订单,因为许多城市在阳历新年或春节期间,习惯举办一场绚丽多彩的焰火晚会。但现在的情况也变了,能跑成功的屈指可数。销售受阻,库存积压,货款难回,资金周转不畅,这种情况对花炮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。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?如果花炮产业受到摧残,烟花艺术又如何发展?现在,日本、意大利等国的烟花生产发展强劲,据说日本还想将烟花列入世界申遗项目,如果中国的烟花企业遭受打压,后果将不堪设想啊。 现在,党中央、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、发展民营经济,而花炮企业就就是民营企业中的一支劲旅,为国家的出口创汇立下了汗马功劳,难道我们能坐视这个影响深远的大民企走下坡路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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